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于印發<工程勘察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3〕9號)、《關于印發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13〕86號)和《關于啟用新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的通知》(建市資函〔2013〕66號),即日起,我廳受理工程勘察資質申報,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執行。
一、 新《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就位的過渡期至2015年6月30日。過渡期內,企業需要延續工程勘察資質,或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組、跨省變更等原因需重新核定資質的,可按照原《工程勘察資質標準》申請核定,并在申報材料中注明按照原資質標準申報。按照原資質標準審批的資質,發放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二、 企業首次申請或升級、增項工程勘察資質的,嚴格按照新《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執行,發放新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證書有效期5年。
三、 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自2015年7月1日起作廢,舊版證書在有效期內,其承接業務范圍以原《工程勘察資質標準》規定的業務范圍為準。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