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勘察設計協會、有關勘察設計單位: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促進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關于“健全工程勘察設計行業誠信體系”精神,提高勘察設計單位的誠信意識和知名度,規范市場行為,實現行業自律,經省勘察設計協會五屆一次理事會審議決定在湖北省勘察設計行業開展誠信評估工作。
具體安排如下:
一、我省具有工程勘察設計資質且是省勘察設計協會或市州同業協會會員,自愿參加誠信評估的企業可按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關于印發《湖北省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辦法》的通知(試行)”(可在湖北勘察設計信息http://kcsj.hbclc.gov.com—通知欄下載)要求,準備好各項申報資料申請參加誠信評估;
二、各市州屬勘察設計會員單位應向各所在地勘察設計協會提出申報,由各市州協會進行初評,擇優推薦合格單位送省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中央屬、省直屬會員單位(包括經我省工商管理局登記;省住建廳登記備案的省外工程勘察設計企業駐鄂分支機構)直接報省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申報時間為2013年10月15日前,逾時不再受理。
根據住建部和省住建廳關于加快推行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在中國勘察設計協會率先在工程勘察行業和建筑行業開展誠信評估試點的基礎上,我會擬于2013年起在全省勘察設計企業開展誠信評估活動。
為了認真做好和順利開展誠信評估的實施工作,根據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有關《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勘察設計行業的現狀,我們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辦法》。
誠信單位的申報遵循自愿申報原則。
在實施本辦法的過程中有什么意見、建議,請及時與協會秘書處聯系。
湖北省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評估目的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提高勘察設計單位的誠信意識和知名度,增強市場競爭綜合能力,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實現行業自律,推進“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信譽建設,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服務,根據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估依據
勘察設計單位開展誠信評估應依據國家的建設方針、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的有關標準、規范、規程;依據黨中央倡導的<八榮八恥>的榮辱觀;依據《全國勘察設計行業從業公約》、《全國勘察設計行業職業道德準則》、
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布的《誠信宣言》和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湖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公約》開展誠信活動和評估工作。
第三條 誠信定義
誠信是企業誠實守信的記錄,是社會、顧客或第三方對企業信譽度的評價。
第四條 榮譽稱號
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開展誠信評估活動,是對本省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度的評價。本著自愿申報的原則,依據本辦法和評分細則被評定的單位,將榮獲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湖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的榮譽稱號并擇優推薦申報中國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
第二章 評估內容
第五條 遵紀守法
1. 執行國家的建設方針、政策、法規和基本建設程序;
2. 遵守國內外通行的準則、法律、行規和符合強制性標準;
3. 按國家政策規定承攬國內外業務;
4. 執業注冊人士按國際有關互認制度和國內現行規定從事執業工作;
5. 按國家規定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收費;
6. 依法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約定。
第六條 社會責任
1.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達到國家規定的節能和環保要求;
2. 精心勘察、精心設計、無安全質量責任事故和投訴索賠事件;
3. 和諧共建,真誠服務,及時解決有關建設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團結合作,各方滿意。
第七條 企業形象
1. 有認可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良好,管理有序;
2. 在評估期內各項工程驗收均符合標準,無因設計原因返工或侵權違規行為;
3.建設和諧企業,職工穩定,社會信譽良好;
4.獲有科技進步獎、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企業獎、優秀企業家獎和獲得工商、稅務、銀行、質檢等部門先進榮譽稱號。
第八條 企業文化
1. 扎實有效地開展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物質文化等企業文化建設;環境衛生良好,認真參與共建和諧社區活動;
2. 積極參與支持公益事業和行業舉辦的各項有益活動;
3. 獲得各級政府或行業授予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或企業文化先進單位稱號等榮譽。
第九條 申報標準
依據本辦法第二章內容,申報單位按評分細則逐項進行自評,四個分項得分率均≥80%或總分≥85分,可申報湖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
第三章 評估步驟
第十條 單位申報
凡申請評估的勘察設計單位,應對照本辦法規定的評估內容和評分細則進行自評,符合第九條申報標準的可如實寫出《勘察設計單位申報誠信評估自評報告》?!蹲栽u報告》應對本單位符合的評估內容做出詳細說明,并附有相應的說明資料或文件,填寫《湖北省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申報表》一式兩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自評報告》報所在市州勘察設計協會(無勘察設計協會的市州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中央在鄂、省直屬企業直接報省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
第十一條 各市州協會初評
各市州勘察設計協會(無勘察設計協會的市州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申報情況,組織有關領導和專家依據本辦法進行初評,寫出客觀、公正的評審意見,加蓋公章,送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
第十二條 評委會審定
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組建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綜合審定,合格者報省勘察設計協會理事長工作會議批準。
第十三條 網上公示
獲得湖北省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的名單將在協會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單位或個人如有異議,可在公布一月內申請復議或提出書面意見,省勘察設計協會將組織復議、核查。如有虛報、造假行為,取消其誠信單位申報資格。
第十五條 頒發證書
公示一個月無單位或個人提出異議的,由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頒發<湖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榮譽證書和牌匾。
第四章 復審與獎懲
第十六條 為逐步完善湖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誠信評估”,持續推行行業誠信建設,對已被評為誠信單位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七條 勘察設計單位獲得誠信單位證書的有效期為四年,每兩年按評估程序進行復審一次,復審合格仍保留“誠信單位”榮譽稱號。
第十八條 勘察設計單位在有效期內發生有損單位誠信行為并引起后果的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并在行業內通報,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則撤消其“誠信單位”榮譽稱號。
第十九條 勘察設計單位在有效期內發生嚴重有損單位誠信行為并產生嚴重后果的,經復審確認則及時撤消其“誠信單位”榮譽稱號。
第二十條 鼓勵創建誠信單位,對獲得榮譽稱號的誠信單位行業內應支持并給予優惠待遇。
1. 招投標時在相同的條件下予以優先;
2. 評選先進企業和優秀企業家的重要條件;
3. 評選優秀勘察設計項目,在同等條件下,排名在先。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按國家規定領取了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并在我省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的各類勘察設計單位。
第二十二條 實施與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的解釋權在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
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